北美小镇的一大好处是不必追逐品牌。别人见你穿着美观大方,只会赞叹:“我喜欢你这身打扮。”而不是“你这大衣是什么牌子?多少钱?我也有这个牌子的衣服云云”。都市人大多先敬衣裳再敬人,逼的你在行头上下功夫。
在这里,买某个牌子只是因为想用这个牌子。别人压根不知道它是什么。用起来有风流不为人知的惬意。更享受的是,不用当时尚的奴隶,怎么舒服怎么来,旧衣旧帽和大众廉价货统统可以上身,完完全全的个人风格。
在爱何华的时候,有一次去一家餐厅吃饭。人多,拼桌,索性把名牌手袋放在地上,尽管旁边有空椅子。没多久,一位时髦女士坐过来,问可不可以用这个椅子放她的包?见我无语,她解释道:“我的包是香蕉共和国的。”这位女士不是不可爱的。大家用艾马仕的时候不也恨不得供起来?包包的功能不过如此。主人有多珍视,它给主人带来的价值感就有多大。
说到底,一个人最终要面对的,不外乎是他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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